星期三, 11月 29, 2006

兩封始終沒有寄的信(之一)

Eric

好久不見了,最近好嗎?

雖然我們已經分開了六個月,可我還是常常想起你。

很多次我拿起電話想打給你,卻沒有勇氣。上星期喝醉了,半夜十二點打了給你,可是聽到你的聲音卻慌得馬上掛線。其實我真的不知道還可以跟你講什麽。

你現在已經跟Janice又在一起了吧?我老覺得她才最適合你。你們倆都喜歡運動,游泳,騎單車,可我唯一的運動就是shopping;你們倆都喜歡Bossa Nova,可我,我根本不會聽歌。你說:兩個人在一起是互補不足,可是我看見你跟她談電話談得眉開眼笑,有時甚至把電話拿進廁所裡談,要我當沒事的話,我真的辦不到。

算吧,可能是我自信不夠吧。不過,都不打緊了,我們都已經分手了。我在想,如果我可以從頭再決定,我是否還是會選擇跟你分手?我想我的決定還是會一樣,我想其實我愛自己比愛你多,不然,我怎麽會捨得放手?我真的不想再哭了,好累,好累。或者,我享受現在這種一個人掛念你的感覺多一點吧。

我知道我不是不戀愛會得死掉的人,有時候工作忙得天昏地暗,日月無光,根本不知人間何世。可是有時候睡在床上,想著想著就哭了。我以為跟你分開了就不用再想了,誰知還是一樣矛盾。在街上,眼角瞄到了一個人,還以為是你,可看真點,才發現不是你。當我以為那個人是你的時候,我卻很害怕,怕你會見到我。可是當我發現那個人原來不是你的時候,又有點失望。難道緣分盡了,真的走在街上也不會再碰面嗎?

其實還想什麽呢?其實也沒什麽可想的,或者女人真的喜歡自尋煩惱吧。其實我放了手,就應該有心理準備,有天會在街上見到你握著別個女孩的手。不過。。。這一刻我還是放不下。

晚了,明天還要起個一大早去上班呢,還不知道幾點才可以下班。

Goodnight.


Shirley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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