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日, 1月 08, 2006

一把聲音也太多了

李怡談到賢仔事件說:“文明社會的價值觀之一,是保護弱者。”不需要極端的例子,就舉過馬路做例子,他說:“西方文明社會,早已形成照顧弱者、保護弱者的道德文化。這只要從西方城市的馬路文明就可看到。在加拿大的大小城市,當行人橫穿馬路時,迎面而來的汽車必會在距行人兩、三米處停下,並招手請行人過馬路。因為行人是道路上的弱者。在無斑馬線、無紅綠燈的情況下,行人有優先權。在香港,行人並無這種優先權。而在海峽兩岸,即使有斑馬線,行人還是沒有優先權,還是會害怕汽車不顧一切衝過來。因為在那 ,欺負弱者是強者的本色,汽車不停地響號,正是強者的炫示。”

在我們的周圍就有這許多因爲人多而聲大,因爲聲大而自以爲理壯的強者。

他們說娼妓應該合法化嗎,有人說現在我們的社會已經對她們很好了,叫她們做性工作者,我想說,如果每個人的思想都像你一樣,稱她們公主也沒有用。有人說合法化可以改善對她們的歧視,我想說:男同性戀非刑事化已有好些年了,社會對他們的歧視有少過嗎?菲傭不也是合法入境,合法在香港工作,但不是仍然有人認爲他們連狗也不如嗎?非刑事化只是還給她們基本的權利而已,不要以爲是你作為一個“強者”的皇恩浩蕩。

不願意叫他們做弱者,要知道,你在同情弱勢社群的同時,其實已經在逆歧視了。我明白,歧視是一定存在的,問題是多與少而已,大家都是社會文化產物,總會那麽一點點的偏見吧。很多概念,都是因時因地因人而產生互為相對而已。但說到底,大家都是念過幾年書的人,據説讀過書的人比較明白事理,可能比較容易接受不同的聲音。(噢,還是比較抱殘守缺,認為自己一定是對的?)

還是李怡:“魯迅寫過:勇者憤怒,抽刀向更強者;怯者憤怒,抽刀向更弱者。”有時候人們憤怒,是因爲害怕,害怕與自己不同的人,恐懼令人不安,於是非要打倒異己不可。所以縱然只有一把不同的聲音,都好像是太多了,連自己都覺得多餘。

很久很久以前,在never been kissed的歲月裡便已經決定不要小孩了,因爲我不懂得怎樣教她成為人多勢眾的一份子,在這個世代,要拒絕順手拈來的或不知不覺間滲透的價值觀,要時時刻刻反問自己這樣想真是合理公平的嗎就算不是痛苦,至少也是辛苦。萬一她長得胖了一點,樣子平凡了一點,卻又“不自量地”發了一個明星夢,在這個多重一磅,便少一分被人憐惜的社會裡,我又能怎樣保護她?萬一她不像她老媽一樣食古不化,而是聰明地走到了人云亦云的保護罩下,不願思考,只以同儕的價值觀作為自己的座右銘,媒體的聲音作為自己腦袋的旋律,那又是我願意見到的嗎?

10 則留言:

  1. 哈哈哈哈哈!!!龍公主!!!∼∼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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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而家做公主, 他朝做港姐 :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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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做公主好啦。
    唔好做港姐。

    公主通常最多同王子上床。
    港姐要同六叔/高層/中層/物生/勿生/黑幫。。。。。。等等上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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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Dark Knight 提到...
    港姐要同六叔/高層/中層/物生/勿生/黑幫。。。。。。等等上床。


    o拿!你講o架咋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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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5. 我也很喜歡這題目,但有些觀點我不盡同意,有時間開題回應下.. ;-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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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6. 嘩,咩事呀?
    話時話,企生d回應仲未回到呀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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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7. 我係"蘇絲黃"~唔係關萳西~ said...
    黎個題目好正.........!!!
    代續.

    仲有呢個代續都。。。。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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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8. 說故事的喵 said...

    嘩,咩事呀?
    話時話,企生d回應仲未回到呀?


    有拖無欠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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