霆鋒與栢芝
星期三, 10月 04, 2006
霆鋒與栢芝所謂秘密結婚,令娛樂版及香港市民增加不少話題,由秘密結婚、有孕、隱瞞婚事、激嬲母親拉姑到漏口風做爸爸。噚日霆鋒到新城接受薛家燕訪問,最吸引我就係家燕姐送上「好夫妻十誡」內容,不過唔係第四條支配與交配問題,而係.............
好夫妻十誡
- 要了解,亦要開解
- 要道歉,更要道謝
- 要認錯,也要改過
- 要支持,不要支配
- 要慰問,不要質問
- 要傾訴,不要投訴
- 要寬容,不要縱容
- 要交流,不是交待
- 可以浪漫,不可以浪費
- 可以隨時牽手,不可隨時分手
祝準備升級做老竇既霆鋒,唔好學父母一樣,學好十誡就very good﹗
Posted byKCCY at 9:24 上午
2 comments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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佢每次出碟前一定有大單新聞喎.
CMG